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4月27日公布的关于调解局部钢铁产品关税的通告中称,为了更好保证钢铁资源供给,推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开展,决议自2021年5月1日起调解局部钢铁产品(20个税则号列入口商品,5个税则号列出口商品)的收支口关税。
在入口商品方面,中低碳铬铁(含碳量≤4%,税则号72024900)的暂定税率将由现行的1%降至0%,锭状及其他低级外形不锈钢(税则号72181000)、不锈钢半制制品(税则号72189100—矩形(正方形除外)截面半制制品,税则号72189900—其他半制制品)的入口暂定税率由先前的未定而刊定为0%。这些商品的入口最惠国税率仍维持在2%。
在出口商品方面,中低碳铬铁(含碳量≤4%,税则号72024900)、高碳铬铁(含碳量>4%,税则号72024100)的出口暂定税率都将由现行的15%进步至20%,它们的出口税率仍维持在40%。